沒想到才剛開始做事不過半年,我已經變得如此鐵石心腸了?
事情的開端就在我做牛做馬,賣掉半條命給老闆完趕回家後除夕那一天,我家的母親大人一早就向我抱怨一星期前向"NG"便利超商預購的年菜至今仍有一項期待的焦糖布丁仍不知下落。她老人家前前後後跑了NG超商跑了三四趟,一次只領取一樣年菜,到了除夕這天要圍爐了,白目又欠缺經驗的工讀生使出無奈攻勢,只說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來,超商一天只有在晚上11點時補貨,今天尚未送來恐怕就只能等除夕晚上11點了。
太后娘娘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回答,但又礙於不想當個澳客去NG超商鬧場,於是派出本殿唯一男丁(我哥)去詢問,沒想到得到一樣無奈的結果。
請問:如果年菜預購無法在除夕夜以前拿到,那又何必要預購呢?
本小娘因受不了太后娘娘一早的「民怨申訴」,決定替太后娘娘討回公道。其實也沒想那嚜多,看著預購年菜的收據上的注意事項,只寫說如果不滿意商品項目,依消費者保護法,七天之內可退還商品。(謎之音:但他沒有說,無法準時送達時消費者可以退貨?) 收據上既沒有註明何時之前該收到年菜,也沒有定義無法履行契約時店家該如何賠償...。
Anyway,我既然預購年菜就該在除夕夜前拿到阿~(本小娘從此刻開始怒火中燒,只是個預購年菜幹麻搞成這麼麻煩~"~)
幸好,預購年菜的收據上還有客服電話,刻不容緩,馬上撥過去,本著敝小娘也是客服出身的姿態,今年受的鳥氣就一次轉嫁給一點都不OK的NG超商。
在說明完太后娘娘預定年菜的「冤情」後,客服人員尚有誠意說要把這件事情轉給區主任處理,辛苦她還要聽我抱怨、承受本小娘的怒氣,但客服人員似乎急著掛斷電話去處理,敝小娘或許是怒火燒過了頭...
「等一下,你不要給我掛斷!我希望等一下你們區主任打過來的時候他已經知道要怎嚜處理這件事情,請你完整地把這件事情轉述讓他知道。」最後再掛電話前還要補一槍。
放下電話,我看我哥的臉色很無奈,他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妹妹可以為了一個焦糖布丁殺成這副德性。
well,This is my right to speak like this.
Anyway,我想NG超商的區主任應該立馬著手調查太后娘娘的訂單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本小娘與本殿唯一的男丁就出發「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靬」去了。不久,NG超商的區主任果然打來道歉了,焦糖布丁無法準時送達的原因只是,太后娘娘預購年菜的時間是2010/2/5,而焦糖布丁的超商預購時限只到2010/2/3。Well,從一剛開始預購年菜的時候就已經不能訂了,但工讀生不知情,所以仍然讓太后娘娘訂購了,以致今日收不到貨這種囧境。
若以簡單的8D的處理原則...問題發生點...
Describe the issue:太后娘娘(NG超商年菜預購的客戶)2010/2/13反應至今尚未收到2010/2/5預購的年菜-焦糖布丁(貨款已在2010/2/5付清)
Containment plan:
Who:區主任
When: 2010/2/13
What: 電話致問客戶,鄭重道歉且提出原貨款10倍為賠償損失致歉金
How: 客戶可憑原預購年菜的收據退貨款
Root cause: 工讀生A未清楚了解焦糖布丁預購時間已在2010/2/3截止,但仍接受客戶的預購單,造成客戶久候一星期仍無法取得預購年菜。
Preventive plan: 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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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ver,這件事不是在敝小娘替太后娘娘收回10倍賠償金就結束了...
可憐的工讀生A被區主任斥責因疏忽造成的客訴,因此工讀生A必需付客訴所需的3600元。
但工讀生A因出身清寒,以一小時80元的廉價賺取薪水,3600的賠償金至少要一星期才能償還。擔心付不起賠償金,工讀生A根據客戶才剛退還預購年菜的收據,取得客戶太后娘娘的電話,打給太后娘娘求情,他過年還要包紅包給爸媽,目前已經不夠錢了,請她不要客訴。
事情到此,我們不妨停下來想想...
1.客訴事件已造成,客戶因反應無法準時收到年菜,NG超商才會發現工讀生一時的失誤。難道電話求情就可以取消客訴?要是沒有客訴電話,超商難道就會正視這個問題?客戶前前後後已至超商三四次,工讀生並未正視此問題才讓客戶依正常客服電話管道尋求解決之道。
2.NG超商要求工讀生A付清客訴賠償的3600並非客戶方所提出的條件,工讀生向客戶求情也非正常申訴管道。
3.若以消費者角度,已完成交易條件後,店家應保護消費者個人資料。不料,消費者太后娘娘竟收到求情電話,消費者的個人資料是否受到完整的保護,成了客戶往後消費的最大疑慮。
Therefore, 如果我是太后娘娘...
我是絕對不會理工讀生A的。今天要罰你3600是NG超商不是我,也不是我決定要罰多少的,電話求情難道是要我把賠償金還你?(只因為你沒辦法包紅包) 那你又曾幾何時正視過客戶的損失?
第二,我的個人資料很明顯地未受到良好的保存,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懲處規定和處理結果這是工讀生A和NG超商的事情,並非消費者可介入的範圍,為什麼在收到賠償金之後還要接受「柔情攻勢」的攻擊?
To sum up, this is not my business.
然而,我們的太后娘娘之所以能夠母儀天下,就在於她有一顆善良慈悲的同理心。因為她相信工讀生A絕對不是故意要造成客訴的,年紀輕輕賺這種辛苦錢,還要被這樣懲罰,太后娘娘真的很不忍心。加上工讀生A電話中還一直稱呼她「媽媽」,平白無故多出一個乾兒子,太后娘娘心軟了...
So, ironically...
太后娘娘將賠償金的一半包了一個紅包給工讀生A,希望他記起教訓,好好工作,也不要再犯隨便打電話給消費者這個錯誤。
敝小娘則是以「陰謀論」看待整件事件,以小說家的姿態幻想...(以下純粹個人幻想)
1.萬一,工讀生A其實是既得利益者,會不會他沒有被罰到3600元反而還收了1800元的紅包?
2.或者,區主任請他打電話來求情,試圖降低NG超商的損失
Whatever, 以上常理而言似乎不成立,這件事就此落幕...
果然,太后娘娘因本著豐富的育兒經,頗能感同身受工讀生A的苦處...
但今日要是敝小娘哪天要是落得如工讀生A的下場...
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被NG超商懲處是否合理,再循方法處理。
若原本因職務失誤就該賠償NG超商的,那也該自行記取教訓。
這就是我殘酷的一面。(殺氣十足)
要是也能用在工作上就好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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